一般約 VS 專任約

一般約、專任約 怎麼選?

 

當你決定出售不動產的時候,
一般約和專任約,
到底哪一種比較好呢 ?

跟房仲簽訂一般約,
可以同時委託給多家房仲,
共同協助出售房子,
包括我們屋主本身也可以自行銷售。
而若是簽訂專任約,
則跟一般委託完全相反,
只能交由一家房仲公司全權處理,
並且屋主自身也不能賣,
這樣聽起來,
一般約比專任約真的好太多了
所以絕大部分的屋主,
都是跟房仲簽訂一般委託,
但如果今天是小葉自己要賣房子的話,
一定會選擇跟房仲簽專任委託,
為什麼呢 ?

因為一般約聽起來雖然很完美,
實際上仍暗藏許多缺點,
我們在賣房的時候,
通常會有兩個非常在意的地方,
第一個是指屋況的維持,
第二個就是期望的價格。

一:屋況的維持
專任約 只有對一個業務的窗口,
比較容易釐清責任的歸屬,
反之一般約就不一樣囉,
這麼多房仲來來去去,
常常會有忘記關燈、關窗等情形,
尤其是宜蘭常常下雨,
萬一雨水潑灑進室內,
或是發現屋內物品有損壞時,
你說這該怎麼辦呢 ?

二:期望的價格
這也是屋主最在意的一點,
單一個窗口
才可以讓對外的價格鋪陳一致,
因為如果是一般約,
買方會到處去找仲介比價、試探底價,
看看哪一家仲介報價比較低,
就跟誰下斡旋,
當然太低的價格 屋主也不可能賣,
導致房子賣很久了還是賣不掉,
綜合以上,如果說你有信任的房仲,
我個人是比較推薦專任約的。

雖然一般約能夠同時委託很多家仲介,
但是買方也比較容易有比價的心態,
這樣反而是影響價格的,
專任約 房仲不但會盡全力銷售,
且永慶不動產 擁有宜蘭最大的聯賣體系,
一家委託 有將近50家店聯賣
其實就以成交的機率來講,
是更勝於一般約的,
除非你需要盡快把房子處理掉、
願意犧牲一定的價格,
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一般約囉 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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